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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预算编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


我国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如何更好回应科研人员关心关切?怎样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7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将更好激励广大科研人员专心科研。

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要求科研人员将科研费用分为很多科目,比如设备费、材料费、分析测试化验加工费,还有国际交流合作费、专家咨询费等,申报起来十分繁杂,令不少科研人员感到烦心。

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经费使用限定过多,使用效率就会降低。一些一线科研人员表示,由于预算申报“卡得严”,且不同类别的经费不能混用,耗费了较多时间。

为让科研人员更加心无旁骛搞科研,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包括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等,将使预算编制进一步简化,经费申报更加高效。

同时,会议提出,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通过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正向激励,突出了“人”的作用,让有为者更有获得感。

一段时间以来,科研经费拨付慢等问题困扰着不少科研单位。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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