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记者 罗 沙)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打造乡村宜居宜业等六个方面提出26条贯彻意见。
据介绍,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走私大米、玉米、食糖等农产品犯罪行为,持续推进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加大对种源“卡脖子”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南繁硅谷”种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依法审理长江、黄河等重点水域禁捕案件,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围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意见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农村黑恶势力,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推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针对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痛点难点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惩处截留、挤占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根治涉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民生案件审执力度。
意见同时强调,要增加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不断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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