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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自建房更加有品质


我市平桥区、罗山县被列为农房品质提升试点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近期,我省确定8个县(市、区)开展农房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我市平桥区、罗山县被列为试点,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5502.8万元,我市的试点县(市、区)数量和资金量均为全省第一。

今年4月份,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根据文件精神,我省确定了8个县(市、区)作为试点。为了开展好该项工作,前段时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实地调研、认真研究,出台了《信阳市农村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规范和加强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要按照“有设计图册、有风貌协调、有工匠管理、有过程监管、有质量管理、有检查验收”的“六有” 基本要求;同时明确: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村民自建住房建设工作中通过编制设计图集、组织工匠培训、加强技术服务,加强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和服务,提升农房品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试点工作、加强技术服务、鼓励村民参与、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通过提高设计、施工水平,开展农房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将农村房屋质量安全和舒适宜居共同纳入农房品质提升范畴,以房屋节能、内部环境提升为重点,延长房屋使用年限,增强房屋抗震减灾能力,引导村民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住房,逐步提升全市农房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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