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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旧牌避监控 因小失大被重罚


本报讯(记者 韩 蕾)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了解到,近日,公路巡警大队利用查缉布控系统成功查处一起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6月23日下午,公路巡警大队甘岸中队杨涛执勤组按大队勤务安排,在107国道1035KM处正常开展日常勤务。15时49分,信阳市107国道甘岸桥卡口查缉布控系统预警:豫SU1897小型汽车存在假牌嫌疑,要求拦截。执勤民警杨涛立即带领执勤人员在中队门口设卡实施拦截,同时派车前往甘岸桥方向搜寻。15时52分,执勤人员发现预警车辆并成功予以拦截。经查,该车驾驶员黄某出示的驾驶证件正常,但出示却是车辆豫SY0F68的行驶证,明显与驾驶车辆悬挂号牌不符。

经仔细询问得知,原来当事车辆是该驾驶员买的二手车,过户后新办理的车牌放在副驾驶未安装,使用的是车辆原车主旧号牌,号牌信息已注销。该驾驶员心存侥幸,将旧牌悬挂在当事车辆上,想着上路时如果产生交通违法,被电子眼拍照也不会受到处罚。原以为“新车”挂旧牌可以一路通行,没想到第一次上路就被逮个正着。该车驾驶员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目前,公路巡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人黄某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因一次被计满12分,黄某驾驶证已被暂扣,需参加为期一周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和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驾驶证。

信阳交警在此提醒:违法驾驶套牌车辆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交管部门一直以来重点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不仅会严重扰乱交通安全秩序,还会损害他人及公众利益。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一定要遵纪守法,切莫心存侥幸,耍一时聪明,否则必将因小失大,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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