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明玉)近日,平桥区人民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由平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振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并当庭宣判,案件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
庭审中,李振严格把控庭审节奏,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精准归纳借款真实性与案件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有效的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条理清晰、进程流畅、秩序井然,庭审现场张弛有度,严谨有序,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查明了案件事实。
审理后,李振对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翁某于判决生效后12日内偿还原告吴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0万元,驳回原告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把手”办案,不仅落实了院院长办案工作机制,也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平桥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院庭长表率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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