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要一句“抱歉!”
我不是固执之人。真的。
有时却非常固执。真的。
隔壁租户搬来后,极少照面。只说过一次话,知道这家先生在外地工作,偶尔来京。一天半夜三点多,睡梦中的我,突然被自家门铃惊醒。万籁寂静的深夜有人急促敲门,绝对没好事。慌得我,叽里咕噜滚下床。
我大声喊着“谁呀?谁呀?”冲到门口。
铃声戛然而止。我继续嚷“谁呀?谁呀?”吓得变了声。
当我“咣”地一下打开门,隔壁那家“砰”的一声关上门。无疑,是到他家的。我们两户,虽然大门方位不同,但离得很近。
深更半夜,把邻居惊得魂飞魄散,我想,敲错了门的那位,必定内疚,肯定会转身,送上一句“打搅了!”这是起码的礼貌。
然后,被敲错了门的那位,应该强装镇静回答“没事”,然后皱着眉头,讪讪回屋。这是起码的礼貌。
但,没有。
回到床上,我努力抚平澎湃的心脏。但心跳始终过百。这夜算是报销了。
其实公共走廊有LED声控灯,光照不成问题。我家门铃旁,又贴有醒目的房门号,文盲都能看懂,按理不该出错。
但错了就是错了,谁没个犯迷糊的时候呢。
第二天,我等着邻居给句话。无非是敲敲门,道个歉。这是轻而易举的事。如果说昨夜太匆忙,今天总能抽出一分钟。毕竟俺昨晚的“夜半喊声”,那叫一个“震天响”啊。
但,没有。
于是我的倔劲儿上来了。
尽管我不会去隔壁敲门提醒,因为那会显得很傻。但赶上机会,我一定要说道说道。不为你、不为我,就为了人与人之间的礼仪。咱们老祖宗教过的,一二三四五六七;文明守则讲到的,七六五四三二一。
几个月后,终于在楼道里遇见隔壁那位偶尔来京的先生。三四十岁,模样挺斯文。机会不容错过!于是我非常礼貌地、尽量和蔼地,把“半夜惊魂”故事复述了一遍。
为了对得起那颗澎湃到天亮的心脏,我特地把“惊魂”二字强调了三遍。不为别的,只为一二三四五六七,七六五四三二一,老祖宗教过的,文明守则讲到的。
我没猜错。小伙子一口承认那夜敲错了门,并迅速补上两个迟来的“对不起!”……行了,教育到此结束。我相信,他们都是知书达礼之人。那夜,或是一时心急,头脑短路了;或是对礼貌的理解还欠火候。本人如此郑重且庄严的提醒,应该在一个历史时期有效吧。
好的,再回到开头,开个小小的玩笑:亲爱的邻居,把一个不固执的家伙,逼得如此固执,你们是有责任的。
其实多简单,只需送上一句“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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