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工地扬尘造成大气污染,切实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近日,我市全面开展扬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为建立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此次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全市施工工地场界周边100%围挡(墙),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主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裸露场地、物料、堆料等易起扬尘部位100%覆盖,施工场地进出车辆100%密闭运输,扬尘污染责任标识牌、“三员”管理责任标识牌、“三级包保”责任公示牌100%安装,施工工地内存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尾气检测100%达标,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施工工地视频与扬尘在线监控100%安装并正常联网运行,施工场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配置砂浆。
此次专项行动目前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市环境攻坚办指出,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施工单位参照整治标准,针对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每个建筑工地要指派驻场监督员,负责所包保工地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监督“三员”及“三级包保”人员履行职责;完成达标整治的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向属地乡镇(街道)申请验收,明确验收责任人并出具书面意见后,驻场监督员再进行把关核验并签署意见。各县区在组织开复工验收过程中,要督促施工工地严格按照治理标准不打折扣地逐项落实到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施工工地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掌握施工动态。
为强化责任落实,市环境攻坚办成立两个专项督导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区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逐一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县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驻场监督员履职尽责情况以及通过验收的工地各项治理标准是否真正达标。凡发现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开复工验收的或验收后问题频发、屡教不改的项目和责任单位,将对辖区相关负责同志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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