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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她”权益 绽放“她”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谈女性权益保护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 丁小溪)“只有坚决保障妇女权益,才能让更多新时代女性绽放出最美的‘她力量’。”谈到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医师协会副会长丁洁如是说。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不少全国政协委员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就如何更好保障女性权益建言献策,助力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共享发展成果。

规划纲要草案明确,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崔郁建议,可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作为专项统计指标,做好涉家暴案件的信息登记等。

丁洁对规划纲要草案中“保障妇女享有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的提法非常关注。

“对女性开展两癌筛查,是预防疾病的重要手段。”她说,由于当今中国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重要职责,还需要特别关注女性的心理健康,要进一步加强对女性心理健康的认知、预防和咨询工作。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持续提高受教育年限和综合能力素质。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在保障女性平等受教育权利方面已取得了突出成绩。‘一个都不能少’,也包含了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要一个不少。”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开放大学校长袁雯说,当前,面对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的职业特点,应给予女性更多的教育和制度支持,提供更多适合女性的工作模式、培训项目等,加快提升女性综合素质。

此外,规划纲要草案对“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作出规定。

对此,崔郁建议,根据企业规模,按照雇佣生育女职工的比例,对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返还等优惠,或者对企业承担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社保缴费和配偶护理假期间的工资等以税收返还的形式进行补贴,以激励企业为女性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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