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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夜送灯


老 茂

光山县地处大别山北麓,淮河上游,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既有豫风楚韵又有其独特的风俗。元宵节是一个非常隆重的传统节日,有“正月十五大似年,正月十六小初一”之说。因为,这一天除闹元宵、夜晚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灯火通明之外,还有一个肃静而又隆重的仪式,就是男女老少傍晚时分给祖坟送灯点亮,风雨无阻。

关于光山县送灯的由来,一说始于元末明初,李闯王三来河南之后,中原地广人稀,很多宋代南迁江西南昌筷子巷、九江的人又回迁,为缅怀已故的先人,带来送灯的风俗,沿袭至今。还有一种说法是相传明朝皇帝朱元璋的母亲讨饭来到光山,死在一个叫“天赐城”的地方,被当地百姓掩埋,朱元璋当皇帝后寻母至此,不能辨认哪个是母亲的坟头伤心悲痛。那天正是元宵节,当地家家户户高挂灯笼庆祝节日,便想起也为母亲点一盏灯,因不知是哪个坟头便将所有坟头都点上灯,举行祭拜活动,然后当地百姓纷纷效仿,从那时起一直流传至今。也有说过大年是请先人回家过年,正月十五是给先人打灯笼照亮返程。从现存光山最早的县志(明朝嘉靖年间 1556 年)记载:“自十三日为始,市民各于门首悬挂灯毬织巧不一,至十六七方止。游者竞观之”。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 年)《光山县志》记载:“上元节自十三夕始,张灯连五夕……入市游观。十六日,民家复掩户如元旦(春节),复云过年。人多出游,曰走百病”。据此,光山送灯已有近600 年的历史。

送灯前,人们要买回送灯的香蜡纸炮。十五的中午,各家都要与过年一样在香堂前烧香烧纸祭祀祖先,在户外放鞭炮,吃团圆饭。下午,要准备送灯的花炮、香蜡、烧纸、裤脚灯、竹签、火柴、灯笼等用品。送灯由家长带领,到坟山后,长辈会对晚辈介绍墓主,接着在坟头燃放鞭炮和礼花。接下来焚化冥钱,点燃纸钱时,家长会跪着默念:公元某年正月十五,晚辈某某恭请先人领取金银。这个仪式很庄重,旁边人是不许说话的,说话是对先人的不敬。纸钱快燃尽时,长者向逝者叩三个头,起身后作揖,再依次按照辈分和年龄的大小给先人叩头许愿。然后在坟前或坟头用三至四支竹签围成三角或四方形,中间点燃一支蜡烛(过去有点煤油灯的,是为亮得长些,发展到现在用上电子蜡,既能防风防雨,又可省去灯笼裤,而且亮的时间还长),并罩上灯笼裤(灯笼裤就是前面说的裤脚灯,用各色彩纸粘制而成,以便防风)。灯的数量按照后辈男丁多少确定,子孙众多的先人,坟前有数十盏,甚至更多(若带多了也都插上,不带回的)。入夜时分,一盏盏、一排排五颜六色的灯光,远处看,像天上的繁星,甚为壮观。

送灯是一次跨越阴阳两界的心灵对话,是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思念,是促进家族和睦、加强宗亲的认同感、教育晚辈感恩、口述家族史的一种方式,是香火绵延的体验,是孝道的传承,是灵魂的洗礼,是中华民族尊老敬祖的传统美德,如同翻宗谱阅读家史,因为有共同的祖先,有血脉相连,亲情更加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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