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用假证开无牌车 这位司机被严罚


本报讯(记者 韩 蕾)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了解到,该队查处一起驾驶证逾期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1月28日上午,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五里店中队民警带领执勤人员在沪霍312国道874KM上天梯路口处执勤。9时53分许,对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进行正常检查时,驾驶人张某某向执勤民警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和临时行驶车号牌鲁GD4H50。细心的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所出示的驾驶证字体及印章与正常的驾驶证有明显的不同,疑似伪造、变造的证件,且其出示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鲁GD4H50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4日,现已失效。执勤民警遂对该车、驾驶员予以扣留,并依法口头传唤该车驾驶人张某某到公路巡警大队五里店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查发现,该车驾驶员真实驾驶证信息中显示张某某准驾车型为B2,且驾照为扣留、逾期未审验状态。其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目前也已脱保,且临时行驶车号牌鲁GD4H50处于失效状态。面对确凿的证据,在民警的严肃追问下,张某某对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在明知临牌过期、驾驶的机动车已处于未悬挂号牌的状态下仍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路巡警大队依法将该车暂扣,收缴并销毁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员张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900元的处罚,目前已执行到位。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