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 蕾)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了解到,该队于近日查处一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12日下午,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甘岸中队执勤组在107国道1035KM处正常开展勤务。下午4时许,在对一辆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的豫SH7U69小型轿车进行正常检查时,驾驶人谢某某向执勤民警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细心的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所出示的驾驶证字体及印章与正常的驾驶证有明显不同,疑似伪造、变造。执勤民警遂依法口头传唤谢某某到公路巡警大队甘岸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核查,谢某某驾驶证为违法未处理、扣留、吊销状态,其在2019年6月2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市交警支队明港勤务大队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且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面对确凿的证据,谢某某承认了该证件为其从网上购买,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谢某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遂将该车暂扣,并将其使用的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收缴。
11月16日,公路巡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谢某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6000元。
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涉牌涉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遵规守法,切莫心存侥幸,否则必将遭受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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