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记者昨日从信阳公安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获悉,平桥交警公布了近期“一盔一带”典型案例,以此警醒广大驾驶员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
案例一:今年10月27日19时10分左右,彭某某(女,62岁)驾驶两轮电动车在新五大道自东向西行驶。在行驶至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二十二街交叉口时,彭某某左转,与黄某某(女,46岁)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彭某某因没戴头盔受伤,两车均受损。
案例二:今年10月28日7时10分左右,王某某(男,38岁)驾驶车牌号为豫SKW5**的小型客车,沿羊山新区新十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十六大街康诗丹郡C区门前路段时停车,在开门时没注意,造成由南向北直行、驾驶着两轮电动车的李某某(男,14岁)发生碰撞。由于李某某没戴头盔受伤,两车均受损。
平桥勤务大队交警呼吁大家: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受益的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广大驾驶员不仅要遵守交规,骑车佩戴安全帽、驾车系好安全带,还要将安全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每一个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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