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的革命烈士纪念馆中,有这样一位英雄,他的事迹在吉林大地上广为传颂。每年清明时节,吉林各地的公安民警和群众来到陵园,缅怀这位英雄。他就是人民警察陈鸽。为保护40余名乘客的生命安全,他用血肉之躯压住了犯罪嫌疑人引爆的手榴弹,英勇献身。
陈鸽出生于1958年,生前是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民警。1984年2月,吉林市龙潭区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家属住宅区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胡某家中勘查时发现2枚手榴弹护盖、4段引爆炸药用的导火索、包装炸药用的蜡纸碎片和少量炸药粉末以及2名犯罪嫌疑人留下的“遗书”。
为尽快抓获嫌疑人,清除安全隐患,陈鸽和同事在松花江大桥南端执行堵截任务。陈鸽克服连日来昼夜奋战的疲劳,把精力集中在盘查过路行人和过往车辆上,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2月28日19时35分,陈鸽和同事登上一辆由吉林火车站开往龙潭区方向的无轨电车进行检查。坐在车厢前部的2名乘客慌忙从座位上站起来。陈鸽仔细观察2人的体貌特征,很像2名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陈鸽和同事立即形成夹击之势,逼近2名可疑人员。
犯罪嫌疑人胡某猛一转身,惊慌失措地拉掉手榴弹拉环。此时车上乘客较多,如果手榴弹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千钧一发之际,陈鸽张开双臂,纵身扑了过去,高大的身躯立刻把嫌疑人紧紧罩住。“刺刺”作响的手榴弹,死死地夹在他和嫌疑人之间。“轰隆”一声巨响,陈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了横飞的弹片,40余名乘客,除一人轻伤之外,其余均安然无恙。
26岁的陈鸽壮烈牺牲了,他用鲜血践行了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他牺牲后,被追授为“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并命名为“黄继光式的英雄民警”。
陈鸽生前所在的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预审科现已改为法制大队,35年来,这个英雄的集体继承了前辈的崇高品德,在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连年获得好评,被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荣获荣誉称号16次,50余人次立功受奖。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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