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晓雨)“感谢中院人民调解员,不仅工作能力强,还耐心、细心,在诉前帮我们把事情解决了,真是又快又好……”近日,涉及音乐著作权侵权系列案原、被告双方向信阳中院特邀调解员江忠建、周晓红赠送三面锦旗,“公证调解暖人心 化解矛盾促和谐”“动情晓理促调解 司法为民倾真情”“动情晓理促调解 司法为民倾真情”,一个个烫金的大字,表达是涉案当事人满满的感谢之情。
事情还要从38起著作权系列案说起,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起诉信阳多家音乐会所、KTV的经营者音乐版权侵权,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信阳中院立案部门经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将其中17起案件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信阳中院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江忠建、周晓红接到了这个“大活”,立即通过人民法院多元化在线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
江忠建思路清晰又经验丰富,初步定下案件调解策略,根据案情的基本情况、事实,一案一例,因“案”制宜,结合考虑双方的要求,分别从讲事实、讲法律、讲人情、讲道德四个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与当事人沟通调解,将释法说理做在诉前。
周晓红擅做思想工作,耐心细致是她的工作风格。接到工作任务后,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起初也遇到很多困难,其中一案的被告程女士(化名)态度非常强硬,拒绝赔偿,周晓红始终没有放弃,通过电话多次与程女士深入沟通,被诚意打动的程女士终于松口说,“今年年初我的KTV被一场大火烧没了,我现在也很困难,如果调解我只能给2000元……”
了解到程女士情况后,周晓红立即到程女士的店铺走访,查明程女士所述情况属实。但程女士说的2000元赔偿款是无法达到原告的期待值,此后半个月,周晓红不断做双方调解工作,从2000元到5000元……一次又一次的沟通说理,终于以10000元赔偿数额成功调解,双方对这个结果都非常满意。
“我真的是被周姐的坚持和毅力打动的。”程女士说,“前段时间,因联系不上我,周姐夜里10点多跑到店里给我沟通,都是女同志,我佩服她的敬业态度,所以当天夜里11点多,我同意了赔偿原告一万元的意见。”
“今年受疫情影响,很多家庭的生活和经济都受到很大影响,我希望能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环境下,为这些企业商家尽些绵薄之力,在帮助维权的同时,也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周晓红说。
信阳中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机制运行,大量矛盾纠纷直接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即予以分流和化解,建立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在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同时,有效缓解法院审判工作压力,提高审判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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