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8月上旬,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抽测监测。走航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八县建成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0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41.2%,比标准值(0.80克/平方米)低50.0%,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低11.1%。
各县建成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罗山县共监测12段道路,无超标道路,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3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51.1%;潢川县共监测18段道路,无超标道路,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6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29.7%;光山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2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6.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8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24.0%;商城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8.3%,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1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上升2.5%;新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2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6.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4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上升63.0%;息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25.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5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上升80.0%;淮滨县共监测12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25.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3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27.4%;固始县共监测18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6.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7克/平方米,与5月相比下降10.9%。
此次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八县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均为合格。其中息县与市中心城区均值持平,淮滨县、固始县高于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
各县建成区道路积尘负荷超标情况:本次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显示,共有14段道路不合格,超标情况较为严重。
各县国省道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本次共监测建成区外国省道16段,共有2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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