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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突出、逾期未检验、酒驾······

我市又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本报讯(记者 韩 蕾)在8月份的“交通违法曝光日”中,我市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8月份全市风险隐患突出运输企业、逾期未检验的大型汽车及所属公司,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明细、酒驾典型案例以及“一盔一带”典型案例。

此次曝光的风险隐患突出运输企业共有11家,分别是信阳市弘运集团弘运货运公司、信阳俊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阳市神州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罗山县海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光山县保发建材有限公司、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县分公司、商城县宝威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固始瑞祥校政服务有限公司、信阳市弘运集团潢川安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县安达运输有限公司以及息县天生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逾期未检验的大型汽车共有16辆,信阳申通货运集团有限公司昌盛货运分公司、信阳鑫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阳阳光物流有限公司、信阳市三合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阳市奥龙货运有限公司以及信阳俊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均有两辆车“上榜”。7辆逾期未检验的农村面包为SM2072、SJ9080、S7H612、SN4651、SK6338、SD6559、SC2124。

此次公布的酒驾典型案例有3起,其中8月1日晚,在明港交警大队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的一起酒驾,驾驶人58岁,持A2驾驶证,8月1日中午该驾驶人在明港镇某饭店饮酒后,怀有侥幸心理开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明港交警不仅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其所持的A2驾驶证也将降级为B1B2驾驶证。

此次还公布了2起“一盔一带”典型案例。其中8月17日19时10分许,发生在商城县上石桥镇工业园区路段的一起小型电动客车与两轮摩托车相撞的事故中,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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