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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日常监督 精准执纪问责


罗山县纪委监委严纠“四风”不松劲

本报讯(尹大珍 秦 娟)“这周六你单位有没有外出执勤任务,为什么公务用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地点,请对该车当日去向和使用情况作出说明……”近日,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罗山县纪委监委对部分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重拳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该县纪委在假期中每天派出一个督察组,由委班子成员带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节假日值班常态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成立督察组,在本辖区、本系统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以来开展督察60多次,发现并处理问题5个,一律要求整改到位。

落实制度防微杜渐。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今年以来,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严格审批,并现场签订承诺书。落实单位公务接待定点餐馆登记备案制度。在全县各单位公务接待定点餐馆登记备案基础上,做好公务接待定点餐馆变更报备工作。今年以来,有5个单位主动报备定点餐馆变更情况,强化了公务接待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节假日动用公务用车报备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公务用车购买使用等项目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假日、双休日动用公务用车报备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今年以来,有12个单位对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动用公车情况进行了报备。

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狠纠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力震慑。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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