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倩)“这里的主道路都是消防通道,现在经常被私家车占据,一旦着火,消防车根本进不来。”昨日,家住九安花园的赵女士向记者反映,浉河区文化宫内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现场严重,让居民们忧心忡忡。
记者在文化宫内看到,几辆私家车无视禁停标志,“见缝插针”停放在消防通道内,更有甚者,直接停在禁停标志下面。有的地方私家车停在路的两边,占去了大半个路面,留下的可通行道路宽度目测两米多。其他车辆勉强通行,遇到会车时,则十分考验司机的技术。如遇险情,消防车、救护车则无法通行。
占用消防通道,即便当下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已经触犯法律。记者了解到,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本报提醒广大车主停车请勿占用消防通道。主动避让出警的消防救援车辆,让道路畅通起来,给别人也给自己留下“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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