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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确认首批109家“社区医院”

我市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选


本报讯(记者 程 云)日前,河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布首批社区医院建设评估合格机构名单的通知》,我省10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批挂牌“社区医院”,其中,我市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选。

这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浉河区吴家店镇中心卫生院、游河乡中心卫生院,平桥区洋河镇卫生院、甘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城县汪桥镇中心卫生院、双椿铺镇中心卫生院、观庙镇卫生院、上石桥镇中心卫生院,潢川县双柳树镇卫生院。

据悉,根据国家卫健委发文要求,社区医院必须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同时还要具备一些“硬指标”,如床位不少于30张,须设置临床、公卫、医技、管理和其他科室等五大类功能性科室。

2019年,我省作为全国社区医院建设试点省份之一,在全省启动了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经过试点机构创建、省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合格,全省10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通过评估确认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向负责审批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加注“社区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原则上以“××县(市、区)××社区医院”“××县(市、区)第×医院”或“××县(市、区)××医院××分院”牌子作为第二名称,可不标注“社区”字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作为机构的第一名称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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