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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判方式 增强保护效果


我市四年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上千件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根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近日听取的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4年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1404件。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以来,全市法院围绕生态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践行“两山”理论,逐步探索出一条“以资源特色确定环保主题、以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修复、以多元共建凝聚环保合力、以巡回审判扩大审理效果”的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路径。统计显示,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83件,民事案件114件,行政、非行政诉讼案件607件。

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时,全市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方式,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效果。如在涉林刑事案件中,积极引导被告人补种林木,修复其因犯罪行为受损的生态环境,目前全市共建立12个复制补种基地,引导125名被告人补种林木43376株;又如以禁砂、治乱为重点,依法从严惩处破坏环境造成严重后果及主观恶性大的犯罪行为,快审快判非法采砂案件60余件,产生了有力震慑。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工作越发专业化。目前,根据市中院要求,全市各县区法院均建立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团队;同时,全市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归口管理,对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审合一”或“二审合一”,便于统一审判尺度,提升审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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