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城事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一日查获俩醉驾 两人双双被拘留


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信阳消息(记者 韩 蕾 通讯员 张海燕)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按照上级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在辖区内持续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昨日,记者从公路巡警大队了解到,近日,在同一地点公路巡警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醉驾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1日,公路巡警大队十里河中队按大队要求在辖区内(信阳市107国道1050KM处)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20时27分许,在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豫SC9758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余某某有饮酒后驾驶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余某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68mg/100 ml,达到醉驾标准。随后,余某某被带至信阳市中心医院进行抽血。后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余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2.6mg/100 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2时01分许,在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豫SP7T27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某有饮酒后驾驶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33mg/100 ml。随后,刘某某被带至信阳市中心医院进行抽血。后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刘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6.56mg/100 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12月16日,公路巡警大队依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名驾驶人余某某、刘某某予以刑事拘留,并予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年末岁尾,双节将至,本该是幸福团圆、阖家欢乐的时候,可是这两名违法驾驶人却因自己的贪杯,将面临1个月到6个月的拘役刑事处罚,这个春节也可能在看守所度过。面对这个结果,两名驾驶人都懊悔不已。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天气寒冷,切莫贪杯,严格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否则,轻则暂扣驾驶证“回炉”重新学习,重则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禁驾。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