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成书瑾)12月1日,夜晚8时许,新县人民法院接到线报,该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被发现入住信阳浉河区某酒店,夜晚12时许执法干警驱车赶到并依法将其拘留。
这是一起杨某与张某、高某的民间借贷及担保责任纠纷案件。2016年9月6日,张某向杨某借款100万元,由高某提供担保。后张某偿还部分利息后,仍欠杨某借款本金72万元。因张某未还款结息,杨某将其起诉到法院。2019年1月31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张某三月内偿还剩下余款及利息,高某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书生效后,两个被执行人均未如期履行余款52万元及利息,而是选择逃避。2019年7月29日杨某向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同双方当事人多方联系,做其思想工作,张某不但没有偿还,而是选择了玩失踪。
在接到线报后,该法院执行局四位执行干警迅速整理好张某的相关材料,奔赴信阳。夜晚12时许,到达信阳浉河区民权街某酒店。2日凌晨2时敲开了被执行人张某的门,将被执行人张某抓获。
自河南省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以来,新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在社会生活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高压态势,对其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告诫想要侥幸逃脱法律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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