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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难逃惩处


明港交警查处一变造号牌违法行为

信阳消息(李代余 田连合)11月15日,驾驶员郑某军因实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付出惨重代价,由于其驾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车辆,结果被信阳交警明港勤务大队查处,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严厉处罚。

15日9时许,107国道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北山卡口查缉布控系统预警:当时正行驶的豫QF2538大型汽车存在“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严重违法行为,要求拦截。正在国道路面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明港勤务大队执勤民警、辅警立即实施拦截。五分钟后执勤人员对该车成功拦截。经查,该车驾驶员叫郑某军,男,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某村郑某组人,持A2驾驶证。2019年8月10日1时许,郑某军驾驶其豫QF2538大型汽车行驶至信阳市中环路口580米处时,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经进一步核查得知,在日后的行驶中,郑某军采用数字贴贴号牌使号牌数字发生改变(涂改号码)的方式,屡屡躲避电子眼拍照。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最终还是被明港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明港勤务大队对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严重违法行为的郑某军予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郑某军的A2驾驶证记12分后将降级为B2驾驶证,这就意味着郑某军今后无法再驾驶豫QF2538大型汽车了,其驾驶大型汽车赚钱的“饭碗”,被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砸掉,可谓后果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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