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韩 蕾)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在8月份的“交通违法集中曝光日”中,我市交警部门对一批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货运车辆及所属货运公司、违法未处理的小型面包车、全市高风险运输企业“黑榜”企业名单以及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货运车辆共有27辆。其中,信阳中原物流有限公司、信阳捷安运输有限公司、信阳华鹏飞物流有限公司以及信阳市弘运集团货运有限公司明港分公司分别有3辆货运车辆上榜。而此次曝光的违法未处理的小型面包车有25辆。
12家企业上了8月份全市高风险运输企业“黑榜”。这12家企业分别是固始众诚运输有限公司、淮滨县安达运输有限公司、信阳市弘运集团货运有限公司明港分公司、河南华驰运输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信阳俊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阳永宣运输有限公司、息县天生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县客运公司、罗山县海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县鸿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信运集团光山县客运公司以及信阳市弘运集团潢川安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息县天生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有1辆货车逾期未报废,8辆货车逾期未检验,目前33辆货车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条数共计69条;商城县鸿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共有30次违法未处理记录,且有4辆车累计3条以上未处理记录。
此次发布的4起典型案例均为酒后驾驶典型案例。其中有两起案例的当事人均为第二次被查出。
来自平桥区明港镇的张某,在2017年春节前,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罚款和C1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在参加恢复驾驶证考试后,2019年8月5日,张某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交警当场查获,明港交警对张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8日凌晨1时55分许,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黄某威行经潢川县城区二环路翠竹园超市附近时被交警查处。随后交警发现,2018年9月22日,黄某威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潢川交警大队查处过,其驾驶证同时也被吊销,黄某威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潢川交警大队对其进行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900元的处罚。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