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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城市我的家”文明城市创建 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推进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激发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热情,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信阳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我的城市我的家”文明城市创建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邀请广大市民参与文明与美的“发现之旅”,以真实直观、生动鲜活的图片,全方位展示普通百姓眼中的美丽新家园和文明新风尚。

一、活动主题

我的城市我的家

二、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截至2019年9月30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

信阳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单位:信阳日报社

信阳市摄影家协会

四、征集范围

凡摄影爱好者均可按规定时间、要求发(寄)作品参赛。

五、征集作品内容

突出“我的城市我的家”主题,征集近年来在信阳市范围内拍摄,能够体现信阳文明之美的摄影作品,要求健康向上,真实感人,用镜头捕捉我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方方面面成果,全面展示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发生的显著变化。

(一)文明环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从城市建设、人居环境、道路建设绿化、环境卫生、老旧小区改造、集贸市场整治、城中村建设整治、建筑工地整治、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反映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生态信阳的优美环境。

(二)文明秩序: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餐桌、文明校园、市场秩序等方面,反映信阳市民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文明和谐:以围绕文明和谐人居环境为主题,反映市民饱满的生活热情、乐观的生活心态、惬意的休闲娱乐、和谐的邻里关系、丰富的文化生活。

(四)文明风貌:以自然或人文景观风貌为主题,反映具有信阳特色的街区、建筑、民风、民情、民俗等内涵厚重的文化景观。

(五)公益广告:通过拍摄信阳设置的各类公益广告的照片,反映我市浓厚的创建氛围。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广场、城市社区、商业大街、建筑围挡、交通站点(火车站、汽车站、南湾码头)、影剧院、商场、宾馆、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地点刊登的公益广告。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主题鲜明,能充分展示信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果。

(二)作品技术要求:仅限于数码电子照片,不接受纸质照片。照片不小于3M,格式为JPG。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可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三)作品报送要求:一律采用电子版本,彩色黑白照片均可。每幅作品都要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并对作品做简要说明(30字以内),也可提供整组照片。作品需注明"摄影作品"字样,集中报送征集宣传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xysxck@126.com。

(四)作品使用要求: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要求未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未在其他媒体发表。主办方对刊登及获奖作品有使用权,部分优秀作品将用于相关活动宣传、主题画册、展览以及公益事业宣传等。未获奖作品不退稿。

注:大赛只接受电子图片,以电子邮件提交作品为主要参赛方式;特殊情况可以邮寄光盘(需提前通过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376-6366760,联系人:吴楠,地址:信阳行政中心9号楼90908室。

七、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或等值奖品;

(二)二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或等值奖品;

(三)三等奖10名,奖金各600元或等值奖品;

(四)优秀奖30名,奖金各300元或等值奖品。

八、注意事项

(一)大赛不收参赛费,一位作者只能一次获奖,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二)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凡投稿者,均视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

信阳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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