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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熊孩子”瞒着父母玩手游被“吃掉”3400元 这钱能要回来吗?


信阳消息(记者 张方志)“记者同志,我家9岁的孩子玩手机游戏,结果在大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花掉了3400元钱,请问这钱能要回来吗?”近日,淮滨县的黄先生给本报记者打来了求助电话。那么,未成年人在游戏中用来买道具或充值而花去的钱到底能不能追回来呢?

“熊孩子”惹事:玩手游花掉3400元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孩子今年9岁,上小学三年级,刚放暑假才10天。由于放假在家,黄先生的孩子眼下的生活除了做作业就是拿着他的手机看动画片或者玩手机游戏。

6月24日下午,黄先生在查看手机时突然看到一条微信短信息,大致内容是他有一笔费用支出,金额是3400元,而收款单位是一家来自广东的网络科技公司。“我一看,就猜到肯定是孩子玩手机游戏时花掉的。后来我的猜测得到证实,孩子告诉我他确实在手机游戏中进行了充值。但孩子毕竟才9岁,当时并不太清楚3400元是什么概念。”黄先生如是说。

3400元钱,在黄先生看来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几千块钱,转眼不见了,啥有用的东西也没买到,我很心疼,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黄先生说,“后来,我报了警,但民警同志告诉我说这个钱恐怕不好追回来。”

律师:这钱很难追回来

带着黄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河南高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程锐。

程锐告诉记者,依据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黄先生的孩子在作出相应行为时年龄为9岁,因此他的行为需要经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方能产生法律效力,按照这个规定,黄先生有权要求游戏公司退还充值欠款。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这就产生了一个冲突,游戏公司可以辩称其游戏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此外,如果黄先生想追回充值钱款,他就得证明游戏是小孩打的而不是大人打的,充值支付是小孩所为而非大人。这个取证有一定难度,所以这笔钱很难追回来。”程锐如是说。

程锐告诉记者,与其事后费尽周折追讨,不如提前搞好预防。“给孩子玩的手机、微信、支付宝中不要绑定银行卡,且最好限制孩子玩手机的时间。家长应多花心思对孩子的日常生活进行正确引导,抽空多陪陪孩子,不要让孩子总是抱着电子产品打发时间,这样对孩子的身心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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