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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赖不返款,冻结账户!浉河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水电质量保证金纠纷案


信阳消息(温雅楠)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集中执行行动中,通过司法冻结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

据了解,申请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邓某某双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约定工程交工验收后,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水电质量保证金。由于工程已实际交付,且水电保修期2年现已到期,但是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向申请人返还保证金,故申请人诉至浉河区人民法院。

经浉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邓某某向申请人支付水电质量保证金20.6万元。因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邓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邓某某,邓某某以种种理由一直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房屋情况和车辆情况等,发现被执行人邓某某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将该账户内可供执行的存款依法进行冻结,被执行人邓某某发现其公司账户被冻结后,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要求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沟通后,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两期偿还欠款。被执行人邓某某已于5月6日偿还13.8万元,剩余7万元于6月21日支付给申请人,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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