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6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初审。
我市位于淮河上游,河流较多,河砂资源较为丰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受建筑市场对砂石资源的刚性需求和利益驱使,盗采滥采河砂现象频发,也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甚至雇佣涉黑势力参与采砂活动的现象,导致河道采砂监管难度增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当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方面普遍适用的专门法律法规。省级层面的《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属于政府规章,设定的河道采砂管理措施和手段有限,对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人震慑不够。制定《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利于切实解决我市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依据打击震慑力有限的问题;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河道采砂管理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按照立法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调查摸底、收集资料,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拟定了初稿,经过初步审查,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随后,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调研和召开立法座谈会,市政府对初稿进行论证和修改,经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条例(草案)》(讨论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修改后形成了《条例(草案)》(初审稿)。
据了解,经市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根据社会各界意见,按照法定程序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目前,《条例(草案)》(初审稿)分总则、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许可、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4条,明确了立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采砂的定义、基本原则,对采砂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审批程序编制要求和规划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明确了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各级许可权限划分以及申请许可应具备的条件、申请程序、审批程序等内容,在《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步完善了监管举措,明确从事河道砂石开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义务责任等,针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责、非法从事采运砂等行为,设定了责任条款。附则对采砂机具做了明确解释,并对法规生效时间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