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今年1月1日起,我国个税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在去年10月1日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基础上,首次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收到更精准的减税“红包”。如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施行已有数月,纳税人获得感如何?除了减负,个税改革还带来了哪些积极影响?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关系到亿万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大修。这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首次实施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紧贴百姓生活的主要支出,更精准地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为促进消费升级提供新动力。
减税更给力
前四月人均减税1026元
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本次个税改革采取“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个人取得的工资,就可以适用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和新的税率表;第二步,从今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纳税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均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同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实施,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所得将加总作为综合所得,按年度来进行税额的计算。
“个税改革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适当考虑了个体差异,更有利于精准减税,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至4月,我国个税改革新增减税2143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026元。其中,第一步个税改革,即提高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翘尾减税1945亿元;第二步个税改革,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税198亿元,累计有5049万纳税人享受该项政策。两步税改因素叠加,累计有9900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个税。
减负更精准
36岁至50岁人群成最大获益群体
“这次个税改革,将提高起征点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结合,是一种高效的政策选择。”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相比于以前单纯提高起征点的个税改革,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充分地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税基本原理,在具有减税普遍性的同时,也更体现差异化、公平性、合理性。
“从一季度减税情况看,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政策的指向性、规律性开始显现。”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从一季度不同年龄区间的减税效果看,36岁至50岁的人群是获益最大的群体,占比达五成,绝大多数集中在赡养老人、住房和孩子教育。
蔡自力表示,总体来看,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了税率结构,设置了专项附加扣除,减税红利既覆盖了更广泛的人群,又较好地体现了个性化和差异化,其积极效应还将进一步显现。
消费增动力
减税增收可有效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市场活力
在当前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个税改革带来的收入增长,极大地促进了居民消费意愿的增加。
“个税改革后,发到手的钱多了,我要在网上学习课程,给自己充充电。”竞技世界(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唐经理表示,他有不少同事选择了参加继续教育或者用于家庭消费升级。公司行政部员工薛女士刚刚带着儿子报名了一个“亲子游”活动,“每月减下的税攒一攒,可以再提升一下我们家的生活品质。”薛女士表示,自己打算带着孩子多出去走走看看,开拓一下眼界。
“个税改革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释放消费潜力。”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服务业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陈丽芬表示。
陈丽芬介绍,中国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介于0.71到0.75。这意味着城镇居民收入每增加1元,至少有0.71元用于消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仅是许多家庭未来的支出重点,而且也越来越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方向。
“税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个税改革的深入推进,将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崭新活力。”陈丽芬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涉及面广、受惠者众,直接减轻家庭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或租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负担,可以改善百姓的消费预期,引导居民消费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本次个税改革使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城镇就业人员比例增加了26.32个百分点,个税改革的减税力度显著,预计本次个税改革最终可以扩大消费支出7176亿元。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