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王长江)近日,淮滨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省道337线王家岗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皖KQS6**小轿车在距检查站50米处时将车停下,下车钻进另一车上,执勤民警遂对该驾驶员进行查询。
经查,该车驾驶员名叫唐某友(安徽省阜南县人),唐某友驾驶的小轿车逾期未年检。此时细心的民警又闻到该车驾驶员满身酒气。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唐某友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已达到饮酒值,属酒后驾驶未年检车辆。
期间,据唐某友供述,他中午在王家岗乡一亲戚家吃饭时喝了一两白酒,饭后准备出去办事,在行驶至检查站附近时发现交警在路上查酒驾,为逃避检查就将车停下并坐到同行家人的车上,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发现了。
淮滨交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唐某友酒后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5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