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国谦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市委和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忠实履行追诉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检察职责,强化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监督制约等保障措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14条意见”,积极参与污染防治。起诉非法集资类犯罪40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类犯罪58人,批准逮捕涉农侵财类犯罪358人,提起公诉619人,办理扶贫领域司法救助42件50人,两级院共联系贫困村27个,结对帮扶1406户5427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8人,提起公诉359人,监督立案16人,纠正漏捕、漏诉5人。
开展公益诉讼出实招
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和公益违法举报中心,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实行公益诉讼上下级院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线索管理、指定管辖、协查指挥、办案力量调配四个一体化,立案125件。其中,固始县检察院办理的该县泉河铺镇垃圾填埋场污染案,入选高检院公布的九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专程到信阳市检察院进行调研,对信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扫黑除恶扬正气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刑事检察职能,形成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模式。共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件57人,受理审查起诉4件113人; 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54件307人,提起公诉49件273人;追加逮捕12人,追加起诉7人。
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有新招
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共立案99件,督促有关部门关停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625家,协助整治污染企业479家,清理违法堆放垃圾21万立方米,督促关停无证经营采砂厂62家,督促启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19处,督促追缴生态补偿金557.45万元,补种林木7380株。
民生检察工作扎实有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诈骗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批准逮捕 1196人,提起公诉1376 人。坚持每季度向党委、人大、政府报送刑事犯罪态势分析,为领导机关提供决策参考,推进社会治理。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1人,提起公诉45人。在检察环节对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实行无差别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省法检两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30条意见”,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起诉严重侵害非公经济人士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20人,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勇担当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起诉校园欺凌类犯罪51人,对366名涉案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77人,提起公诉240人。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始终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严格依法行政。先后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与市环保、林业、食药监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在市河长制办公室和鸡公山管理区等单位设立检察联络室,强化执法司法衔接,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努力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
对发现的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在诉前发出检察建议,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在立案的10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经过诉前检察建议程序,行政机关采纳104件。对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的,以诉讼、庭审接力推动问题解决。共提起公益诉讼2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件已全部获胜诉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已有15件获胜诉判决,起诉数和胜诉判决数在全省处于领先位次。
深化检察改革 建设智慧检察
两级院入额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684件。两级院同步成立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和公益诉讼检察组,推行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监察委的办案衔接,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3件53人,提起公诉33件41人,法院已判决20件23人,向同级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移送违纪违法线索117件。
加快“三远一网”系统建设,目前已利用该系统办理简易和速裁案件113件,送达法律文书124份;加快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指挥系统建设,以市院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为平台,实现与各县区院分支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指挥顺畅、功能齐全、智慧便捷、反应迅速的调查指挥系统。
检察创新上档升级
坚持以创新补短板、添动力、激活力、树形象,有24个创新项目被省级以上领导机关肯定推广,形成了创新的集群效应。其中,推动建立的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战略协作机制被省检察院写入今年的人代会工作报告;“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机制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访问案件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4795人,通报批评案件承办人5人,提醒约谈13人,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
检察文化建设创特色 “综合培优工程”见成效
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丰富和规范党内仪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成院史馆、荣誉室,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市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10个县区院均为省级文明单位。
“综合培优工程”见成效。两级院共有32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7个集体受到高检院表彰,1人荣记个人一等功,4人荣记二等功;7个案件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 检察队伍管理成效斐然
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8件。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7686件、法律文书373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18件。两级院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推进检务督察常态化,把握运用好 “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市检察院再次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五年获此殊荣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