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李 艳)4月22日,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郑州,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申请人韩某追回标的款1.8万元。
2018年1月,艾某向韩某借款1.8万元,到期后未能偿还,引起韩某起诉,经新县人民法院调解,判决艾某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本金1万元,余下本金8000元于2018年10月1日前还清。
调解书生效后艾某仍未履行义务,2018年11月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艾某未果,查询其银行存款仅发现2800元,依法冻结后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2019年4月21日,接到举报,被执行人艾某被郑州三官庙派出所控制,执行干警立即赶往郑州,在三官庙派出所协助下,顺利将被执行人艾某控制。
艾某起初态度很不配合,称自己没钱,没有偿还能力,后经执行干警批评教育后,恐被拘留,甚至可能会因为拒不履行而被判刑,连忙凑齐了全部借款,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