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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蔡先生6年前买下鲲鹏·裕贤名墅一处房产,装修时却发现这套房子早已被法院判给他人——房屋“拉锯战”何时了?


律师:法院最终判定前,应该保持房屋原貌

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 张方志)“前段时间我来装修房子,结果发现房子正在被他人装修,后来才了解到这套房子居然被法院判给了他人!”近日,市民蔡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蔡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1月30日,他与鲲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鲲鹏·裕贤名墅内部认购协议。协议显示,蔡先生于2013年1月30日认购了该小区8号楼707的住房一套。蔡先生表示,他当时承建了小区的部分基础设施,由于鲲鹏地产公司当时未付给他工程款,便将这套房子作价给他抵扣工程款,在补齐差价后,开发商为蔡先生开具了房款收据。

2018年年底,蔡先生准备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却发现一位姓喻的女士正在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近日,记者与喻女士取得了联系。喻女士表示,该套房屋目前房主应该是新城建工有限公司。因为蔡先生虽然于2013年1月份就缴纳了房款,但根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8号楼707的房产并未在有关部门备案,且在2011年该房屋就已经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依法查封,后在法院的判决中,该房屋被判给了新城建工。

就这样,原本已经被法院判给别人的房子,又被开发商卖给了蔡先生,而蔡先生此前对发生在房子上的“事故”全然不知。钱花了,房子却不一定是自己的,蔡先生当然不服,他迅速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目前,鲲鹏·裕贤名墅8号楼707住房最终归属还在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但是喻女士擅自对此住房进行装修让蔡先生感到不满,他们之间通过换房锁的方式在装修和阻止装修之间进行着“拉锯战”,矛盾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酝酿。

“作为小区基础设施的承建方,我们认为蔡先生也有优先得到这套住房的权利,所以我们提出了执行异议。面对目前这种情况,我们的意见是在法院作出最终产权确认之前,维持房屋现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蔡先生的代理律师左海强告诉记者,“作为蔡先生的代理人,我已经将喻女士擅自处置房屋的事实告知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表示,他们将对喻女士的行为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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