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郁琼源)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坚决防止借为实施减税降费提供咨询等各种服务之名乱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效果,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各类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
通知明确各地税务机关要在近期已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税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入梳理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情况,彻底摸清收费的项目、标准等,细致排查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重点排查是否仍存在第三方平台违反自愿原则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是否存在服务单位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服务之机违规捆绑销售设备、软件、其他商品;是否存在第三方利用垄断地位乱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通知指出,对全面排查中发现存在乱收费行为的,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级、取消服务资格等措施坚决予以整治。各级税务机关要畅通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纳税人和各方面反映的乱收费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在专项排查整治期间,税务总局在北京12366纳税服务中心设立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专席,各省税务机关也要相应设立。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对税务干部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一旦查出税务干部与第三方有利益关联,要坚决清除出税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