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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司法保护触角 护航生态河道建设 罗山县法院设立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


信阳消息(记者 付宇峰 通讯员 刘 俊)3月7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在罗山县高店乡泗淮村浉河河道举行罗山县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焕成、罗山县委政法委书记吕菲,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县森林公安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罗山县社工协会、生态保护协会等有关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结束后,县法院、县司法局组织矫正对象在基地的复植补种林示范区进行复植补种,当天共复植补种林地3.5公顷。参加活动的领导及单位志愿者亦在志愿林区开展义务植树。

十九大以来,罗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审判职能,结合罗山县环境资源特色,确立了“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的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先后设立了杜堰河鹭鸶林湿地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形成教育引导、生态修复、联动保护的工作机制,摸索出了一条将被动司法与主动作为有机结合的环保新路子。一方面,针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行为,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环保有关问题,设立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重点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同时,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加大环保普法宣传,形成环境保护合力。随着罗山县政府河砂治理工作的开展,罗山县人民法院又主动将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跟进到河砂治理中来,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实行联动保护、多元共治、志愿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在生态薄弱的浉河河道设立了罗山县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不断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形成了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治保防立体综合保护网络,实现了山林、鸟类、水域保护全覆盖。

据悉,2016年以来,罗山县人民法院共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件54人,判处实体刑26人,判处罚金39.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8万元,责令缴纳环境修复费用16.57万元,复植补种林地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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