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陈思思)2月2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会上,信阳两级法院4个集体和8个个人荣获省法院表彰。其中,商城县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叶双庆荣立个人一等功;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罗山县人民法院、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浉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高海波,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张甦,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忠,息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徐无己,淮滨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王树辉,商城县人民法院上石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孙治国,新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余丽娟荣立个人二等功。
2018年,我市法院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率”提升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8606件,结案91365件,群众满意率全省排名提升3个位次,为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信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