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根据已经确定的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我市今年将再完成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
这两部进入年度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分别为《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另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完成《信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信阳市平桥区城阳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的深入调研,并科学编制2020年立法计划。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落实立法工作机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法规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审议、表决机制的要求,深入推进立法精细化,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落实公众意见征求、采纳和反馈机制,加快立法专家库建设工作,拓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