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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酒驾 两次被罚


又一批违法车辆和典型案例被曝光

信阳消息(记者 韩 蕾)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交警部门又曝光了一批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货运车辆及所属货运公司,三起酒后驾驶典型案例以及三起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此次曝光的70多辆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客货运车辆中,“前三名”车辆的违法未处理次数都在10次及以上,分别为信阳申通货运集团有限公司息县分公司的车辆豫S53196,违法次数14次;信阳华鹏飞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豫S19355,违法次数11次;郑州市亿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车辆豫SB2130,违法次数10次。其余被曝光的车辆中,有十几辆车的违法次数在5次~9次之间,剩下的则是3次或4次。

交通运输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相关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为推动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此次交警部门曝光了三起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下一步,我市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曝光,最大限度地推动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牢牢记在大部分司机的心中,但依然有少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此次我市交警部门曝光了3起酒后驾驶典型案例。

3起典型案例中,有两名司机为酒驾,一名司机为醉驾。其中一起发生在罗山县的案例中,驾驶员不仅为酒后驾驶,而且驾驶员所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有多次违法行为未处理,同时,驾驶员本人只取得D照,并未取得小型汽车类机动车驾照。而另一起发生在淮滨县的案例中,驾驶员并不是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早在2014年12月24日,该驾驶员就因无证饮酒驾驶被信阳淮滨交警大队处理过,再次被查获,交警部门依法对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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