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马依钒)超速驾驶害人害己,在高速公路上遮牌超速驾驶更是心存侥幸。昨日,记者从信阳高速交警部门获悉,一辆黑色奔驰小轿车故意遮挡号牌超速行驶,被记12分,罚款200元。
据介绍,12月5日14时分许,信阳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沪陕高速豫皖公安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奔驰小轿车故意遮挡号牌在路上行驶,民警立即在收费站口进行拦截,并对这辆小轿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录像。
经查证,车辆驾驶员刘某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为躲避电子监控测速设备拍摄,用白色遮挡物故意遮挡车辆号牌,刘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九十条规定,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超速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高速公路一般限速在120公里以内,冬季雨雪雾天气较多,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限速要求,不能超速开车,更不能心存侥幸遮挡号牌,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