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路学校 六(2)班 张婧
对于“消防”的理解或认识,因人而异。我眼中的“消防”,是那浓烟、那毒气、那冲天大火,是畏惧、是惶恐、是不寒而栗。
2015年1月2日13时14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头道街的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的三层仓库起火,造成5名消防员遇难、14人受伤。
2016年1月24 日凌晨2时55分,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村542号平房发生火灾,致8人死,5人伤。
2017年12月1日4时07分,天津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的城市大厦发生火灾,10人死,5人伤……
一次一次火灾,一回一回灾难,死者悲惨,伤者悲凉,活者悲怅。
可不知为何,在大大小小的火灾后,人们关注最多的是责任追究,而不是灾难发生的根本原因?难道是一种共性的忽略?这种忽略,是万万要不得的侥幸思想。如果不消灭这种思想,不知道还要有多少人将因火而伤,还要有多少生命因火而亡。
消灭侥幸思想,要牢固树立消防法律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
消灭侥幸思想,要切实改掉日常存在的坏习惯,比如:不把打火机当玩具玩,不在床铺上点蜡烛照明看书,不长时间给手机充电,不卧床或坐沙发吸烟,不超期限使用燃气软管,不开着炉灶去串门,不在楼梯间堆放杂物,不超负荷使用插线板,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把易燃易爆品放在汽车内等。
消灭侥幸思想,要学会自防自救。当火灾发生时,应保持头脑清醒,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9”,要尽可能地避开烟火,不要往床底钻,不要留恋任何财物,不要盲目跳楼,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要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火势小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冲出去……
“火灾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山”。血淋淋的事实再三表明,在消防安全问题上只有一万,没有万一。哪怕是半点侥幸之心的存在,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大灾难。尤其是我们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逃生技能缺乏,在突发灾难前易惊慌失措。一旦发生火灾,群死群伤事件往往难以避免。因此,杜绝火患须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要将偶然性的避难成功看作幸运,必须明白:侥幸思想是最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将其消灭,否则,将继续上演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