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南花鼓戏流行于豫南、鄂北、皖西,是由豫南民间小调、民歌、歌舞融合楚剧、黄梅戏唱腔,吸收汉剧、曲剧的艺术特点,逐渐形成的独具一格的剧种。豫南花鼓戏从孕育到诞生,大致经过花会玩灯、打“五件”、打“三件”、地灯戏和花鼓戏5个阶段。
豫南花鼓戏主要孕育于光山,因而又称光山花鼓戏。至清嘉庆、道光年间,光山县开始出现职业花鼓戏班,但在清朝社会地位很低,不能与京戏等同台演出,也不能在集市正规场所演出,因而只能常年在农村活动。
每年秋冬和春节前后,光山一带民间盛行花会玩灯,演唱歌舞和各种民族小曲,丰富的社会文化生活逐渐产生一种新的文艺形式——打五件,亦称打龙船。演唱者背着雕有龙船或凤舟的木制架,架上放着锣、镲、小锣、鼓和板5件乐器,自奏自唱,唱词分定意而唱和即兴而唱,内容多是福、禄、寿、喜之类的颂词,曲词仍是地方流行的民间田歌。后来逐渐演化为打“三件”,亦称“三二对”,即一人打大小锣、镲,一人司鼓板,二人演唱,一唱一和,表演情节简单的小戏。后来打“三件”吸收当地部分歌舞,融合成地灯戏。由箱主组班,5~9人组成。演员无明显的行当之分,只有男女角之别。内容多是二小的灯曲和三小的折子戏。后来才形成能演折子戏的主调东梆子。
光山豫南花鼓戏自建立剧团以来,演出过《夫妻观灯》《打桑叶》《杨瞎子讨人》《吴三保游春》等大小花鼓、地灯剧和传统花鼓戏剧目,还移植曲剧《阎家滩》等剧种。1953年参加全国第一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报演出,《夫妻观灯》由省选到北京怀仁堂演出,受到省、中央的鼓励。(豫 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