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 张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将“互联网+”作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改革的重要手段。
方案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的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成,知识产权相关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数据库构建完成,全流程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指导管理系统运行通畅。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利于缩小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人力调查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影响,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力度及精准度,净化互联网交易环境,遏制线下侵权假冒生产销售。
根据方案部署,今年下半年起,将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并理顺各项工作机制、工作运行体系。同时,选择试点地方和单位,选择电子商务、进出口、大型展会等重点领域及地方优势领域,协同推进全国性和区域性智能检测系统的建设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