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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花伞舞


朱大印

商城花伞舞起源于宋朝,发展于明代,鼎盛于清朝,繁荣于当今。“刘二姐”打着花伞,丑婆、小丑伴随左或右,舞蹈与花挑大同小异。先有早期一把伞演变成二把伞,再演变成三把伞。

《花伞》民间叫《刘二姐赶会》。所谓《花伞》,一是持伞者扮装的是旦角,人称“灯心子”,戏中唤为“小花”;二是主要道具是伞,伞的上面装饰着许多用竹篾扎制的蝴蝶、金瓜、珠子和纸花等各种物体的彩灯,故此而得名《花伞》。所谓《刘二姐赶会》,传说有一刘姓夫妻领着小女儿赶庙会时打把雨伞遮荫,途中有人问他们去哪儿,刘老头边笑边回答:“领二姐去赶会。”谁知乡里的调皮鬼把这句话当成笑谈,给传开了,正巧合了《花伞》这一花灯形式。久而久之,《花伞》的别名就叫《刘二姐赶会》。

据有关资料和老艺人回忆,明代商城就兴起元宵灯会风俗。(明)嘉靖三十年《商城县志》记载:“宵作灯市,自十三日起至十六日止,街市之民,各结棚张灯,放花游鼓乐达旦。”又据(清)嘉庆八年《商城县志志》记载:康熙十五年建县署,“斯时也,有歌诗以颂者,有舞以庆者,山农野叟,扶杖而至,乐观其成。”由此可见当时的盛况。

老艺人张益回忆,商城一带最喜爱玩灯,常把各地好手请来,想出各种玩法,灯会往往从农历正月初七开始一直玩到二月初二,从清明朝山(适古庙会)玩起,玩到端阳节,断断续续四五个月。据老艺人温天赐回忆当年元宵灯会街口要道远处便搭一架松枝排楼,上面布满纸花、红灯和彩灯。街市上农家有户户挂着花灯,备齐鞭炮、对子(用红纸画着果品或钱等物,待花灯玩毕后酬谢各位玩友),嘉迎各样花灯到来。夜晚更加热闹,店面内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点燃蜡烛,耀眼夺目,直到天明。后来,灯会在商城民间形成了风俗,逢年过节也好,乡间的古庙会也好,地方上有爱好者自荐为会首,由他从群众中筹钱或自己捐款,聘请各地著名花灯艺人、琴师,组成一支支花灯舞队,少则一两支灯、多则十几支灯。

早期的《花伞》由三人表演,都是男青年扮装,一个扮成旦角,一个扮成老头,一个扮成老婆。演出非常简单,谁家放炮接灯,就在谁家门口唱几段小调,说上几句俏皮话,逗人哈哈一笑。后来,表演形式和内容越来越丰富,表演水平也逐渐提高,演出班子增多,涌现出许多优秀的《花伞》艺人。如在鄂豫皖边区较有名声的徐文烯、洪少山(绰号洪裂褂子)、殷霞明(绰号殷六姐)及能歌善舞的赵香九、温天赐等。舞蹈语言由原来仅扭扭唱唱,增添了“踩八板”,以及二人、三人表演的、具有简单情节的小歌舞《抢手巾》《抢板凳》《秧大麦》等。灯歌的同调丰富了,不仅对原有曲调有所发展,而且吸收了不少当地和外地的民歌小调,由原来的几首增加到几十首,不同人物有了不同的唱腔。服饰由清装为时装,道具制作上也比过去美观精巧许多。

新中国成立以后,群众性的《花伞》舞活动在广大城乡蓬勃开展起来,姑娘、媳妇甚至老婆婆也打破陈规陋习的束缚参加表演,改变了长期以来男扮女装的状况,《花伞》也由广场演出搬上了舞台。不少演出班子把《花伞》中的老头儿、老婆儿换成两个或四个少女, 手持彩绸或绸花,或者是莲花灯,编唱新的唱词鼓舞人民的劳动热情。1955年,群众性的文艺活动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城乡各地纷纷组织起业余文艺宣传队、文工团、歌舞团,他们除排演一些表演唱、小戏曲配合中心工作外,还大量学习当地的民间艺术形式。于是,《花伞》这一民间舞蹈大放光彩。在新老艺人的合作下,相继发展、创新出《三把伞》《六把伞》,是由五个男女青年扮装为姑娘、老婆和老头,手持花伞去赶会,由于老婆年迈脚小难行走,姑娘手中的伞便变成车轮,请老婆坐在车上,一家人推的推、拉的拉,欢欢喜喜去赶会的情景。后来又将《三把伞》改编成《送代表》。

1958年,商城城关镇业余红旗歌舞团芦苇、何强等合作,把《花伞》改编成《六把伞》,通过六个姑娘手持花伞、手巾,结伴到郊外游春,来展示农村出现的新面貌。1959年,《花伞舞》参加维也纳世界青年联欢节演出,荣获银质奖杯。从此,《花伞舞》这一艺术形式在全国流传开来。

商城素称歌舞之乡,歌舞的数量多且很有艺术特色。花伞舞的表现形式,代表着大别山民间舞蹈的风格,在河南民间歌舞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2011年,商城花伞舞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非保项目。2013年,樊恩荣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省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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