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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法律法规宣传问答


问: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从事烧荒、烧窑,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害电力线路安全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从事禁止“烧荒、烧窑,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行为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问:制造、销售窃电装置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及处罚?

答:制造窃电装置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生产工具、窃电装置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生产窃电装置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销售窃电装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窃电装置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销售窃电装置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阳市人民政府保护电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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