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李代余 田连合)近日,信阳交警明港勤务大队查处了一起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7日上午,在107国道1016公里处执勤的明港勤务大队民警、辅警通过稽查布控系统发现,正在107国道行驶的、号牌为豫QH***9的白色比亚迪小轿车是报废车辆。执勤人员遂将该车拦停盘查,发现该车2013年后就没有参加年检,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勤人员遂立即将该车及驾驶员刘某有带至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网上信息比对,大队民警惊讶地发现,该车当前状态为:查封、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在车辆报废后的时间里,驾驶员竟然驾驶着这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招摇过市”。民警立即对刘某有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向其指出了驾驶报废车辆的安全隐患及可能产生的种种不良后果,同时将该司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上网。得知自己的B2型驾驶证将被吊销,借口回家筹钱缴纳罚款的刘某有一去不回。随后,交警多次通知刘某有到队处理。5月23日上午,刘某有来到大队,明港勤务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