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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我市将对市本级用人单位开展诚信等级评价


信阳消息(记者 程云)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有关规定,人社局决定从2018年6月1日开始,对市本级用人单位2017年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评价对象为驻信阳市范围内的中央及省属企业;在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民办学校;在市区开展业务的劳务派遣机构及相关用工单位。

评价内容为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等。

评价方式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查处等方式进行。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A、B、C三个等级,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用人单位在评定周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C级:非法介绍、招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无理阻挠抗拒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或打击报复劳动监察员、证人或投诉举报人员的;因违法行为多次被集体投诉、举报,导致劳动者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未按时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执行的。

此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审查复核与监督检查,等级评价及结果公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通过信阳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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