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李亚云)头天晚上喝的白酒,第二天早上却被查出酒驾,这是市民刘某怎么也想不到的事。面对刘某的疑惑,市交警部门告知称,个人体质不同,对于酒精的吸收分解能力也不同,如果体内酒精未吸收分解完依然会造成酒驾事实。
26日上午7时50分许,市交警支队民警在对一辆无号牌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便要求其配合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33“g/100“1,属酒驾行为。
经查证询问,刘某头天从南阳市桐柏县来信阳亲戚家拜年,晚上喝了白酒,第二天一早自以为酒劲过去了,开车准备返程,却没想到还是酒驾了。
对刘某的酒驾行为,民警依法作出了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g/100“1、小于80“g/100“1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g/100“1的驾驶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因人的体质不同,对于酒精的吸收量也不同,如果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一定要等到体内酒精挥发完再开车上路行驶。一些人酒量不错,认为酒后已有一段时间,开车也没事,其实不然,其血液内酒精含量极有可能还很高,只不过是体感不明显而已。因此,建议驾驶人应彻底醒酒后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否则依然会造成酒驾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