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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重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记者昨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其存在的“‘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突出问题。此次重拳出击,将为疯狂扩张中的校外培训机构

再套“紧箍咒”。

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应试”培训裹挟学生抢跑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中国教育学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参加的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

然而,校外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可取消教师资格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基本思路之一是“内外联动”,即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既要解决校外的问题,又要解决校内的问题。

根据《通知》中的规定,将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吕玉刚特别强调,将坚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以高强度培训、大量做题、提前教育、全民奥数等模式,培训学生的‘应试’技巧,裹挟家长带着孩子拼命抢跑,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群体焦虑。”南昌师范学院教育评估院院长叶存洪教授说,“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还与公立名校联手,实现对优质生‘掐尖’,更助长了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

首次明确校外培训不能“超纲”禁止组织竞赛

针对野蛮生长的校外培训乱象,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专项治理行动将聚焦七类不规范行为,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

《通知》明确指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同时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中小学校和教师更好地做好学校教育的本职,也是为校外培训降温的重要支持行动。学校及其从业者(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性质上的差异,角色不容混淆。”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说。

全面普查学生报班情况建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根据《通知》,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底数参考。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将由各部门协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七类不良行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将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对各省、各省组织对地市县的工作成效抽查检查,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非常复杂,在国际上也是个难题,不但涉及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还涉及家长的教育观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部分学生的选择性、补充性需要。”吕玉刚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全面治理的开端。下一步,将取消校外培训与招生入学的挂钩,推动落实刚刚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的联系。(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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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行动力求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六类不规范行为,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

一是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对虽领取了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二是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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