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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们在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业务 本报记者 周 涛 摄

2017年,我市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一张纵贯养老、社会救助和福利的安全网逐渐织牢织密,交出一份完美的“民生答卷”,也给市民带来真真切切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强覆盖 织密社会保障网络

如今,许多市民正享受着电子社保带来的便利。然而从跋涉千里到足不出户,从窗口前的十米长龙到现在的随到随办,从信息化到电子社保示范城市,这一漫长的荆棘之途却鲜有人知。

2017年2月7日,新春首个工作日,信阳钢铁公司社保科科长刘志强的办公室里就迎来了一批新上岗的职工,他们都是前来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事宜的。

“大家把材料交给我就行了。不用你跑腿,也不用我跑腿,咱让信息跑腿!”刘志强一句话把大家逗乐了,但仍有人疑惑“咋样让信息跑腿?”只见他不慌不忙,打开办公电脑,登录“信阳市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填写表格、将相关证件扫描上传后,鼠标一点,不到1分钟,电脑就显示业务已被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2号综合柜组受理,2分钟后,业务办结!

刘志强时常想起以前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情景:“我们厂有近8000名职工,其中退休的就有近3000人,职工的流动率也高,新增、中断、续保、终止等业务量很大。那时候,我一周至少要跑三趟50公里外的市人社局。现在好了,如果没有新增的退休人员需要上报纸质人事档案,我压根不用再跑一趟!”

不让人跑腿,让信息跑腿。正是信阳市作为全国电子社保示范城市的最形象诠释,也是信阳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创建全国优质服务窗口的最直观体现。

信阳市的企业养老保险信息化工作一直在全省名列前茅,信息化是电子社保的基石,经过多年的努力,信阳已建立起一套经得起历史考验和适应现实需要的信息化系统。信息化建设一旦走上正轨,就没有止步之日,需要不断地根据现实工作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市人社局电子政务中心主任陈启军说:“因为我们录入的人员当时可能只有二十多岁,几十年以后,他退休了,他的社保数据是完整的、准确的,是不影响他退休待遇发放的。我们为参保人员‘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承诺实现了,这正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所在。”

稳就业 落实保障民生之基

民生大于天,就业为根本。

2017年以来,信阳市建立健全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服务、孵化基地等一体化的创业扶持体系,通过充实创业项目库,加大对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农牧业富余劳动力等有创业愿望人员的创业政策扶持与服务,鼓励和支持他们自主创业。

淮滨县张里乡前楼村是市人社局务工办的定点扶贫村,扶贫工作开展之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务工办主任胡全增深刻意识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业扶贫如一盏致富的明灯,能够照亮贫困群众的脱贫之路。

2017年5月16日与9月7日,人社局务工办建成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在平台上设立了“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点”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招工点”,组织了两场贫困人口专场招聘会,40多家企业,近千个就业岗位, 200多名农村劳动力轻松达成了就业意向;2017年6月份,人社局务工办从农林学院等高校请来专家学者,举办种植与养殖等为主的技能培训4期,并入户现场指导贫困户种养殖技能,240人从中学到了专业的职业技能。

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农闲季节,村里30多名留守妇女去往郑州市中牟县一家农业生态园掰大蒜,一个月能挣3600块钱填补家用;几名南方务工的女孩也被家乡的致富氛围吸引,纷纷返乡加工起了皮包、钱包,每月能挣两三千元;群众们跟着种植大户一起发展起花卉种植、药材种植产业,全村艾蒿有100多亩,雪松种植有800多亩,苗圃有4亩,并注册成立了林苑花木种植合作社。

这,只是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通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等一系列活动,市人社局组织现场招聘会237场次,组织企业7191家,提供岗位13万个,共为25万名求职者提供就业对接和咨询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积极开展援企稳岗,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39笔17583万元,扶持自主创业1488人、创业带动就业3395人,企业吸纳就业670人,其中返乡农民工贷款791笔,金额9148万元,贫困户贷款45笔,金额352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目前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共计3929人。

与此同时,他们还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依托信阳人力资源库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2017年入库劳动力达到250万人以上,广泛收集产业集聚区用人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兜底线 低保脱贫无缝衔接

2017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增强我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保障能力。

在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大病医疗保险;明确保障对象为困难群众,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财政分级负担,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年度人均筹集标准为60元,分别由省、市、县按30%、30%、40%的比例分级承担,困难群众个人不缴费;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为3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市财政局已将各县区应负担的财政资金3230.5392万元全部上缴到省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确保了我市76万余名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及时兑付。

记者了解到,从5月1日起,信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2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50元。

据悉,信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及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也有所提高。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自2017年1月1日起,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40元和132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和142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708元和4096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分别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和50%确定。

我市以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为出发点,着力从强化保障、精准认定、优化服务等方面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有效保障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让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我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4.87万人,发放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资金15134.97万元。

追忆是为了记得,回眸是为了砥砺。回望过往峥嵘岁月,丰收喜悦果实,展现民生发展辉煌成就。自2018年起,我市将继续在“民生”大道上坚韧不拔、勇毅笃行。脱贫号角已吹响,社会保障的大网正完善,市民们未来的生活一定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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