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曾宪科)目前,我市已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经市人大、市政协等单位推荐和群众自荐,市河长制办公室审核同意,决定聘用余国忠等20名同志为信阳市河长制工作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
河长制工作社会监督员全面参与我市河长制工作的监督评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破坏管理设施等涉河湖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上报;收集、了解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和参与宣传河长制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环保知识;对全市河长办工作人员作风纪律和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社会导向作用,引导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带动全社会参与,形成社会联防联控模式,从根本上保护河湖环境。社会监督员所行使的职责为公民自愿的社会义务工作。
市河长办要求各县区、管理区河长制办公室及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社会监督员工作,加强沟通,对监督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反馈整改结果。